一、部门简介
我校审计处源于1996年成立的学校审计室,多年来和学校纪委、监察处(室)合属办公,合署办公期间审计业务独立。2020年4月设置独立建制审计处,属于学校管理机构,配备领导干部职数2名,其中正处级1名、副处级1名。
2016年11月,保定学院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成立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审计处,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全校内部控制建设。
2020年12月,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立,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审计处,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、督促落实审计委员会的决定事项等。
2023年,审计处荣获“2020-2022年度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”,这是继我处人员于2011年荣获“2008-2010年度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”后,再次获得我国内部审计工作领域最高荣誉,成为个人和集体均荣获全国“双先”表彰的单位。审计处还曾4次被省审计厅评为“河北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”,5人次获评“河北省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”,4个审计项目被评为“河北省内部审计优秀审计项目”,1人被被河北省委、省政府评为“全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优秀住村工作队员”。
二、职责范围
审计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对学校财政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、客观的监督、评价和建议,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、实现目标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,对学校以下事项进行审计。
1.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;
2.发展规划、战略决策、重大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;
3.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;
4.建设项目、技术改造项目、政府采购及重大投资活动情况;
5.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;
6.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7.教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8.学校党委管理的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;
9.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。